各乡(镇)党委,琼结县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根据河长制工作需要,现调整充实琼结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琼结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亮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秦梅鸯宗县委副书记、县长 蒋芝辉县委副书记、人大主任 仁增多吉县政协主席 陈永涛县委常务副书记(正县级) 陈敬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叶建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边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鹏程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国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蔡小东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白玛多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董惠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米玛次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民宗局局长 成员:达尔杰县人大副主任 白玛加措县人大副主任 李鲲鹏县政府副县长 扎西土登县政府副县长 向志衡县政府副县长 陈君县政府副县长 维色加措县政府副县长 旦增旺堆县政府副县长、琼结镇党委书记 孟再波县政府副县长 尼玛加措县政协副主席 郝高君县政协副主席 央金县政协副主席 田泽钊县政协副主席、下水乡党委书记 旺久县检察院检察长 解松娟县法院院长 二、琼结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孟再波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巴桑旺堆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格桑多吉县政府办主任 次仁朗杰县水利局局长 旦增曲扎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局长 成员:谭长周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邵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努海县发改委主任 达娃旺姆县统计局局长 冉韩军县公安局政委 张善胜县财政局局长 洛桑尼玛县人社局局长 旦增卓玛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唐涛县住建局局长 杨少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次仁普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冯树县林草局局长 索朗仁增县卫健委副主任 索朗次吉县旅发局局长 旦增达娃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拉巴次仁县气象局局长 贺汝金琼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多吉泽丁下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玛罗布加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司勇宏拉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三、县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负责指导国际河流涉密数据等涉密信息保密管理。 2.县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负责核定有关事宜。 3.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管理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山南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展、取得的成效及经验,为推行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4.县政府办:负责配合编制和修订河湖管理保护有关法规规章。 5.县人社局:负责推行河长制工作中表彰奖励的协调工作。 6.县发改委(工信局):负责协调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有关规划、重点项目实施,争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推进工业企业园区,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湖管理保护有关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管理保护资金。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及水资源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的违法犯罪案件;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土地确权。 10.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入河污染源的监督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协调和指导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湖保洁。 11.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城市污水收集与处理、黑臭水体和生活垃圾处理等综合治理。 12.县交通局:负责监管和推进航道整治、疏浚及水上运输,加强涉河(湖)桥梁和道路的管理。 13.县水利局:负责监督水资源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约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及养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县林草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及水土保持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保护与恢复。 15.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16.县卫健委:负责指导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医疗废物废水处理。 17.县旅发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点)内河湖管理保护。 18.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做好生态补偿脱贫相关工作。 19.县气象局:负责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附件:琼结县7条主要河湖县、乡两级河长名录 中共琼结县委办公室 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7月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ongjiezx.com/qjfz/1858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