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有所居历来都是民生大事,如果您想购买一套心怡的二手住房或想把自己的住房出售,先来看看慧税研究院为您整理的“二手住房个人买卖缴税全知道”吧!请注意:因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同,请结合当地现行政策进行操作!01二手住房个人买卖双方应缴那些税费?卖出方: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买入方:契税 印花税 02交易过程中卖方应缴税费怎么计算?情形一:所卖住房购买不满2年,应缴税费如下: 1.增值税:5%;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买卖住房所属地区适用税率计算(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请注意: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计算。 3.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3%计算。 请注意: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计算。 4.地方教育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2%计算。 请注意: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按适用税率减半计算。 5.个人所得税: 能提供房屋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按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20%计算。 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的,按买卖房屋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1%—3%核定计算。 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7.印花税。暂免征收。 情形二:所卖住房购买满2年(含2年)不满5年,应缴税费如下: 1.增值税:免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教育费附加:免征。 4.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5.个人所得税: 能提供房屋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按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20%计算。 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的,按买卖房屋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1%—3%核定计算。 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7.印花税。暂免征收。 情形三:所卖住房购买满5年(含5年),应缴税费如下: 1.增值税:免征。 2.城市维护建设税:免征。 3.教育费附加:免征。 4.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5.个人所得税: 所卖住房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所卖住房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能提供房屋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的,按实际成交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20%计算。 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买卖房屋个人所得的,按买卖房屋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1%—3%核定计算。 6.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 7.印花税。暂免征收。 03交易过程中买房应缴税费怎么计算?情形一:所买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90㎡及以下住房按1%计算,90㎡以上住房按1.5%计算。(家庭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情形二:所买住房为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90㎡及以下住房按1%计算,90㎡以上住房按2%计算。(家庭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 请注意:上述政策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施行。 情形三:所买住房为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按3%缴纳契税 7.印花税。暂免征收。 04个人买卖二手住房有哪些税收优惠?1.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特殊地区、特殊情形除外) 4.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请注意:房屋满2年或满5年的标准如何认定? 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05常用法律法规有哪些?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1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94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3号) 关于慧税研究院 年2月18日慧税研究院知识管理产品全新升级,除慧税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ongjiezx.com/qjfz/1864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