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乡镇、县的公示 为大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乡镇、县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我厅对相关县人民政府申报的行政村、乡镇、县进行了复核,拟对达到自治区级生态村、乡镇、县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的个行政村、45个乡镇、3个县进行命名,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 年12月29日至年1月4日。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方式,受理、接待反映的来信、来电和来访。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联系人:张晓杰 联系- 传真:- 电子邮箱:stc .甘露聚糖肽注射液说明书患者要多了解青少年白癜风公益活动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qiongjiezx.com/qjjq/127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