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长沙市人才网”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全部为管理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unanshengsanyou .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1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思维能力和办公室综合业务素养等,总分分。 ②应聘A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总分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思维能力和应急处置等,总分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局人事处) -(省三幼) 举报-(驻局纪检监察组) -(局机关纪委) 进入 附件: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本内容,可转发给正在找工作的朋友~发布招聘信息 注:应聘时请说明来自“长沙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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