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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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西藏是好多人的梦想,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过西藏呢?今天小编为大家全方位的介绍美丽神秘的西藏!

基本概述

西藏自治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个民族自治区之一,成立于年9月1日。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青藏高原的西南部。它北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毗邻,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与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全长近公里的边境线。全区土地面积为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2.8%。

西藏既有独特的高原雪域风光,又有妩媚的南国风采,而与这种大自然相融合的人文景观,也使西藏在旅行者眼中具有了真正独特的魅力。至今,还有许多藏族人的生活习俗与高原之外的现代人有着很大的距离,也正由于距离的产生,才使西藏的一切具有了观赏价值。

地理位子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东经78°25′至99°06′,北纬26°44′至36°32′之间。它北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连接青海省,东连四川省,东南与云南省相连;南边和西部与缅甸、印度、不丹、锡金和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形成了中国与上述国家和地区边境线的全部或一部分,全长近公里。西藏以其雄伟壮观、神奇瑰丽的自然风光闻名。

自然气候

西藏高原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形成了独特的高原气候。除呈现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总趋向外,还有多种多样的区域气候和明显的垂直气候带。“十里不同天”、“一天有四季”等谚语,即反映了这些特点。与中国大部分地区相比,西藏的空气稀薄,日照充足,气温较低,降水较少。西藏高原这里每立方米空气中只含氧气约─克,相当于平原地区的62%至65.4%。西藏是中国太阳辐射能最多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平原地区多一倍或三分之一?日照时数也是全国的高值中心,拉萨市的年平均日照时数达小时。[1]气温偏低,年温差小,但昼夜温差大。拉萨、日喀则的年平均气温和最热月气温比相近纬度的重庆、武汉、上海低10─15摄氏度。拉萨、昌都、日喀则等地的年温差为18─20摄氏度,阿里地区海拔米以上的地方,8月白天气温为10摄氏度以上,而夜间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西藏自治区各地降水的季节分配不均,干季和雨季的分界非常明显,而且多夜雨。年降水量自东南低地的毫米,逐渐向西北递减到50毫米。每年10月至翌年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0%至20%;从5月至9月,雨量非常集中,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90%左右。

历史文化

吐蕃王朝折叠

吐蕃王朝7世纪,吐蕃王朝兴起,统一了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汉文典籍用“吐蕃”来称呼吐蕃王朝,同时也指吐蕃王朝所占有的地域,有时还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为族称。   

“吐蕃”一词的含义和来历至今在学术界还有不同的解释,或认为源于藏语,或认为源于吐谷浑语,或认为源于突厥语,或认为源于汉语对南凉秃发氏的称呼,仍然难以得出结论不过从敦煌出土的藏汉对照的词语文书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后,“吐蕃”似乎应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称bod的对应词,是bod的音译。实际上,bod作为地域和部族的名称,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现,最初可能是对苯教的法师的称呼,后来成为对苯教的称呼,再后来成为某些部落联盟的名称,以后又成为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称。藏文史籍中说,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种部落集团统治过,其中有两次是用bodkhams来称呼其统治的地域吐蕃王朝兴起后,用bod作为自称,在与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chenpo(大蕃)来对应唐朝的自称“大唐”由于吐蕃王朝的统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个部落集团形成为一个民族,后来,吐蕃王朝的自称bod演变成为藏族的自称。   

吐蕃王朝虽然对外将其所占有的地域总称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内部区别各个地区时,别有习用的名称。吐蕃王朝最早将其本部划分为四个“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区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历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区境内社会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在习惯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发祥之地,拉萨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称其中拉萨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ru”和“约茹gyoru”为“卫”(dbus),意为中心部分,将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叶茹gyasru”、“茹拉rulag”合称为“藏”(gtsang),意为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两岸地区。“卫”和“藏”合称为“卫藏dbus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区。吐蕃王朝后来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东部,被称为“多康”(mdokhams),“多”(mdo)意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为区域,故“多康”意为吐蕃王朝向外发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时亦有外围地区之意。随着吐蕃王朝向东北方向的武力扩张,“多康”的范围逐步扩大,后来又把黄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区称为“朵思麻”(mdosmad),即“多康”地区的下部,又因这一地区包含阿尼玛卿山(Amyesrma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laringbo小积石山),故又称“安多”(Amdo)地区。“多康”的其余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称,即后来所说的“康区”(khams)。《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这三大片地域的军政首领分别举行盟会的记载,这样,由于吐蕃王朝的行政区划,到吐蕃王朝的后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溃以后青藏高原延续近四百年的分裂时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习惯上把青藏高原分为“卫藏四茹dbusgtsangrubzhi”、“多康mdokhams”、“朵思麻mdo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

元朝折叠

元朝统一藏族地区,扶植萨迦派建立地方政权,同时元朝在青藏高原设立了一系列的军政机构。开初,元朝在河州设立吐蕃宣慰司,作为管理整个藏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八思巴在年到年还为此在河州居住两年多。后来因为所辖地面太大,又在康区设置一个宣慰司,到年八思巴圆寂后,元朝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卫藏设置一个宣慰司。   

到元朝中期时,整个青藏高原被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一是“朵思麻”,设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思麻宣慰司),管辖今青海省大部、甘肃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坝一带;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时的“多康”,设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辖今青海省玉树、四川省甘孜、云南省迪庆和西藏自治区昌都以及那曲专区的东部;三是卫藏阿里,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亦称乌思藏宣慰司),管辖乌思藏(即吐蕃王朝时的“卫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里地区,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区所辖区域的大部。   

元朝在总称藏族地区为“吐蕃”之外,在讲到藏族地区的各个部分时则常用“朵思麻”、“朵甘思”、“乌思藏”等名称。由于元代藏族地区又被归入“西域”的范围,元朝总称西域各族为西蕃(或写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时又习称藏族地区为“西蕃”,有时又异写为“西番”,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称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这种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换成“西蕃”、“西番”,是后来出现“西藏”一词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却并不是从“西蕃”或“西番”演变来的。 

明朝

明末清初折叠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固始汗联合藏传佛教格鲁派统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兴起时是通过固始汗与藏族地区建立关系的。蒙古语称藏族为土伯特,并称安多一带藏族为唐古特(源于蒙古在成吉思汗时代即开始称西夏为唐兀)。   

清朝早期的文献称藏族为“图白忒”或“唐古特”,清顺治帝时称藏巴汗为“图白忒部落藏巴汗”,称达赖喇嘛为“图白忒部落达赖喇嘛”,这里的“图白忒”即源于蒙古语的“土伯特”,而蒙古语的“土伯特”又源于“吐蕃”,即源于藏族的自称bod。   

到康熙帝时,清朝与藏族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区各个部分在政治、社会、民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各部分的名称也不相同。除继续用“图白忒”统称藏族地区外,清朝将达赖喇嘛、班禅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习惯称为“乌思藏”、“卫藏”,后来又由“卫藏”一词演变为“西藏”。

旅游景区

西藏名胜古迹众多。目前,全区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5处,地(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处。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   

(1)大昭寺布达拉宫。西藏现存最大最完整的古堡建筑群,位于拉萨市中心,以前是达赖的冬宫。被陈运和诗称“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的联姻汉藏团结站起今天的布达拉宫”。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

(2)大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   

(3)甘丹寺。位于达孜县。   

(4)萨迦寺。位于萨迦县。   

(5)扎什伦布寺。位于日喀则市,是历代班禅驻锡寺。   

(6)昌珠寺。位于乃东县。   

(7)江孜宗山抗英遗址。位于江孜县。   

(8)藏王墓。吐蕃王朝时期藏王的墓葬群,位于琼结县。   

(9)古格王国遗址。位于札达县。   

(10)哲蚌寺。位于拉萨市西郊。   

(11)色拉寺。位于拉萨市北郊。   

(12)罗布林卡。位于拉萨市西郊,以前是达赖的夏宫,现为人民公园。   

(13)夏鲁寺。位于日喀则市。   

(14)托林寺。位于札达县。   

(15)桑耶寺。位于扎囊县,是西藏的第一座寺院。   

(16)卡若遗址。位于昌都县。   

(17)扎塘寺。位于扎囊县。   

(18)白居寺白居寺。位于江孜县。   

(19)小昭寺。位于拉萨市中心。   

(20)朗赛林庄园。位于扎囊县。   

(21)大唐天竺使出铭。位于吉隆县。   

(22)拉加里王宫。位于曲松县。   

(23)吉如拉康。位于乃东县。   

(24)桑喀古托寺。位于洛扎县。   

(25)科迦寺。位于普兰县。   

(26)列山墓地。位于朗县。   

(27)吉堆吐蕃墓群。位于洛扎县。

行政区域

区划沿革折叠

年,西藏自治区(筹)设立拉萨市(地级)。下辖林周、当雄、达孜、曲水、墨竹工卡、尼木、堆龙德庆、旁多9县;设立那曲专区,辖黑河、巴青、班戈、比如、安多、聂荣、索县、达木萨迦、申扎9县;设立昌都专区,辖昌都、江达、贡觉、宁静、洛隆、丁青、边坝、察雅、桑昂曲、八宿、类乌齐、左贡12县;设立山南专区,辖乃东、桑日、加查、朗县、拉加里、隆子、错那、哲古、穷结、洛扎、贡嘎、扎囊12县;设立江孜专区,辖江孜、仁布、浪卡子、打隆、白朗、亚东6县;设立日喀则专区,辖日喀则、南木林、定结、萨迦、拉孜、定日、聂拉木、吉隆、萨嘎、昂仁、谢通门11县;设立阿里专区,辖噶尔、日土、革吉、改则、仲巴、普兰、札达7县;设立林芝专区,辖林芝、墨脱、工布江达、雪巴、波密、米林、嘉黎7县。(国务院年1月7日批准)

年,西藏自治区(筹)撤销林芝专区,所属的林芝、米林、工布江达、墨脱4县划归拉萨市;嘉黎县划归那曲专区;波密县划归昌都专区(国务院年7月27日批准);撤销江孜地区,所辖的浪卡子县划归山南地区;江孜、康马、仁布、亚东、白朗5县划归日喀则地区(国务院年10月31日批准)

年,西藏自治区各专区更名为地区。西藏自治区辖1地级市,5地区,71县。

年,西藏自治区设立江孜地区,辖日喀则地区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6县,山南地区的浪卡子县,驻江孜县江孜镇;设立林芝地区,辖拉萨市的墨脱、米林、林芝、工布江达4县,昌都地区的波密、察隅2县,山南地区的朗县,驻林芝县八一镇(国务院年10月8日批准)

年,西藏自治区撤销江孜地区,所辖的亚东、康马、岗巴、江孜、仁布、白朗6县划归日喀则地区;浪卡子县划归山南地区(国务院年9月12日批准)

年7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

年10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

年4月,西藏自治区撤销林芝地区,设立地级林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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